中新網北京11月3日電 (記者 王恩博)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3日在北京共同發布《集體經濟藍皮書: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報告(2020)》。報告指出,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改革總體水平持續提升,但仍呈現“東高西低、中部塌陷”不均衡態勢。
據介紹,立足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集體經濟改革目標模式和經濟體制構成的結構化要素,藍皮書從組織主體、市場體系和政策環境三個維度構建了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改革評價指標體系,對2009至2018年中國30個省份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進展及績效進行分析。
藍皮書發現,當前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進程不均衡,呈現明顯的空間分層特征。從橫向上看,改革較快的地區主要集中在東部省份,如北京、浙江、江蘇、廣東、上海等。從動態角度看,海南、貴州、陜西等改革進展相對較快,位次出現明顯躍升。需要進一步發揮發達地區率先引領示范作用,發揮相對落后省份后發優勢,加快改革步伐。
藍皮書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針對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農村集體經濟改革呈現許多新特點,法規層面制度重構的分量更重,對改革頂層設計的要求更高,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相應地,建章立制、構建集體經濟治理體系,加快集體經濟體制規范化的任務更為迫切。
從時間維度看,2009至2018年,組織主體與市場體系、組織主體與政策環境、市場體系與政策環境三個子系統之間的耦合協調度均有所上升。其中,組織主體與政策環境的耦合協調度最高、增長最快。2018年,組織主體與政策環境進入高度協調耦合階段。這意味著下一步應在繼續加大政策層面對“三農”領域傾斜力度同時,從補短板的角度,著力從制度層面激發市場活力,切實落實市場對農村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藍皮書建議,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制度改革與征地制度改革作為下一步深化集體經濟改革的三個重點。對2018年的灰色關聯度分析發現,應在集體經濟改革特別是在轉化集體經濟薄弱村過程中重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完


